1.有人到访甲的出租屋,告之自己为新房东,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让甲3天内搬走,甲需要搬走吗?
甲无需搬走。《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即: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甲乙两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因疫情原因,若依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对甲明显不公平。甲可以要求法院解除合同吗?
甲可以与乙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甲想购买乙价值10万元的二手车,乙要求甲缴纳3万元定金,甲缴纳后拒绝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剩余价款,乙扣留甲的3万元定金。甲能主张还吗?
甲只能对其中1万元主张返还。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4.忘交物业费,结果被停电断水,物业公司有权这么干吗?
没有。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5.工作时手机一直响,都是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能告对方侵犯隐私权吗?
能。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6.在单位遭遇性骚扰,单位有责任制止吗?
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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