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4116期 >2024-04-08编印

关于在全县开展2023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刊发日期:2024-04-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拟对2023年度清徐县行政辖区内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集中年审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5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全程网办):各用人单位登录山西政务网:
  http://www.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 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报材料
  网上办理(全程网办),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
  (二)残疾职工上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三)残疾职工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四)用人单位上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证明;
  (五)2023年度用人单位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
  (六)残疾人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
  五、相关说明
  (一)未在规定时限申报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关责任。
  (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到所属税务部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六、年审地址
  清徐县天禧城A座9层909室
  咨询电话:5722164        联系人:王晋平
  清徐县残联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