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以及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所有的法律都要诞生在宪法之下,服从于宪法精神。
2.新中国宪法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3.宪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选举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的根本问题。
4.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哪几个部分? 包括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5.谁有权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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