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格式条款?
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 某公司采用格式条款与甲签订合同时,该公司并未对条款内容尽到提示义务,后甲发现有条款严重不利于自己,他可以怎么办?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3. 甲方提供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有效吗?
无效。
4.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5. 保证合同中保证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6. 甲为好友进行担保,但没有约定担保方式,那么甲承担何种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7. 某日,有人到访甲的出租屋内,并告诉他自己为新房东,房租租赁合同中止,让甲3天内搬走,怎么处理?
甲无需搬走。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8. 忘交物业费,结果被停电断水,物业公司有权这么干吗?
没有。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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