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3922期 >2023-01-04编印

我县入选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名单
刊发日期:2023-01-04 阅读次数: 作者:本通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公布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名单,明确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8个城市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我县成功入选,成为山西省三个试点城市之一。
  《通知》指出,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有利于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试点城市以加强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和配置管理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规划目标、创新配置方式、拓展配置领域、完善产输设施,建立健全相关激励政策,大幅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缺水地区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要达到35%以上,京津冀地区试点城市要达到45%以上,其他地区试点城市要达到25%以上。到2025年,在再生水规划、配置、利用、产输、激励等方面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推广的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
  2022年12月29日,清徐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清徐县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有关情况的汇报。指出,编制全县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对于建立安全可靠的再生水供给系统,全面提升全县再生水利用水平,促进环境持续改善具有重要意义。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污水也是水资源的意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促进污水有效再利用,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稳妥推进的原则,结合市政道路、地下管线等建设,科学制定再生水设施建设计划,统筹推进工程建设。要对标国家景观补水要求和标准,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标准,优先将再生水用于绿化浇洒、道路清扫、工业用水等方面,确保再生水成为生态补水和城市景观的重要水源。要深入开展污染源大摸排,进一步查清源头、澄清底子,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解决办法,同时要完善汛期等特殊时期应急配套设施和措施,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