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901期 >2022-11-07编印

遗失声明
刊发日期:2022-11-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清源镇张闫村左利宝,身份证140121197206244511,不慎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