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乡村治理试点县和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农组办〔2022〕23号)要求,在各市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乡村振兴局7部门共同研究、复核和公示,近日,我县被确定为全省乡村治理试点县。
近年来,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按照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全面推进“五个振兴”,先后入选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县等。杨房村于2021年获得“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荣誉称号。
为高标准做好乡村治理试点工作,我县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抓住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这一有利契机,聚焦五项重点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党建引领,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群众发展乡村产业,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统战、政法、民政、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加大农村基层巡察工作力度。
——推进“三治”融合,建设平安和谐清徐。一是深化村民自治。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功能,推动村务管理、决策、监督规范化系统化运行。二是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实施部门(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创新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平安清徐”“平安乡镇”“平安村”等创建活动;学习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三是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实施“五个一批”文化惠民工程;规范发展六味斋云梦坞、晋韵砖雕等一批文化产业园;深度挖掘醋文化、葡萄文化、贯中文化、尧文化,打造乡村文化名片。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运行机制;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等。
——坚持发展强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行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清化收”工作。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布局,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22年,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全覆盖,3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2023年底,集体经济收入3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70%,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40%以上;2024年底,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0%以上,年收入100万元以上、产业特色鲜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集体经济示范村15个以上。
——健全网格化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因地制宜划细划小网格,实现基层治理所有要素入网、所有事务进网;建强网格党组织,推进网格员队伍建设。强化乡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平安建设办公室)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完善网格运行机制;推动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下沉网格。
——发挥社会力量,强化基层服务能力。整合基层各类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乡村两级职责清单、任务清单及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等清单,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强化服务职能,推动“放管服效”改革向基层延伸。支持和鼓励共青团、妇联、残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服务组织等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数字化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采集、资源互联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