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理论*实践总第3852期 >2022-07-22编印

关于对县属机关、团体、非生产经营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
疾人就业年审和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刊发日期:2022-07-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拟对县属机关、团体、非生产经营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县属机关、团体、非生产经营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审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8月24日
  三、申报方式
  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于2022年8月10日前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       
  四、申报材料
  各用人单位需提供2021年度在职职工工资表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五、相关说明
  (一)未在规定时限申报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关责任。(二)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年审报告于2022年8月20日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提交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四)各申报单位上传凭证以系统数据库自动核验为准。
  六、县残联年审地址
  清徐县美锦大街工信局院内一楼残联办公室
  咨询电话:5722164       
  联系人:王晋平
  清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