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积极响应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和山西省水利厅联合开展的“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的专项行动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行政机关监督管理职能作用,促进形成水土保持工作合力,7月6日,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水务局召集辖区内部分生产建设单位召开“加快推进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助推清徐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座谈会,解读《清徐县人民检察院清徐县水务局关于加快推进“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助推清徐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防止人为水土流失。
会上,相关负责人向项目单位参会代表解读了《通知》监督重点和工作要求,检察机关职能和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参会代表就其项目建设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汇报,并表示将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整改问题,完善相关手续。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深化与清徐县水务局的协作配合,全面开展水土保持专项行动,力促2019—2021年遥感监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助推清徐县水土保持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