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811期 >2022-04-01编印

财政局开展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刊发日期:2022-04-01 阅读次数: 作者:本通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中共清徐县委办公室清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徐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办发〔2021〕5号),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3月22日,县财政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
  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该局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明确自评价的评价范围、实施流程和具体要求。二是加大审核力度,提高自评质量。预算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对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部门对口业务股室对预算主管部门上报的绩效自评总结报告进行科学性和适当性审核。在本次绩效自评价中,更加注重评价报告的质量,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主导。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强化绩效理念。在自评工作中与各预算单位积极保持良好的沟通,对预算单位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的反馈和解读,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宣传工作,提高预算单位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绩效管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