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9日,记者从县食安办获悉:我县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已对全县42家食醋企业投保食品安全保险,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御能力。
我县自2020年申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以来,围绕“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原则,全力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明确把食品安全和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乡镇和县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以学校食堂、大型超市、集体聚餐、农村食品经营店等为重点对象,以肉及肉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油、白酒、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内容,以检查持证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过期或变质食品、“三无”食品,以及操作加工、环境卫生为重点环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此外,大力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油炸食品、酒类经销、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农村自办宴席等多项专项整治,还结合群众关心的食品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开展创建工作以来,我县先后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00余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0余份,下架过期变质食品200余公斤。联合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2020年查处食品案件53起,罚没款共计1348825.42元。2021年截至目前,查处食品案件46起,罚没款共计649762.67元。
县食安办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君表示,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从业单位进行风险等级划分,按照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对各类监管对象进行合规性检查、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将食品安全检查、抽检、处罚等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