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722期 >2021-08-16编印

审批服务管理局全面推行诊所备案制管理
刊发日期:2021-08-16 阅读次数: 作者:本通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促进诊所健康发展,深化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吸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太原市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诊所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全面推行诊所备案制管理,执行改革试点地区诊所基本标准,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为基层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这一变革为在职医生合法开办诊所提供了政策依据,一开以往在职医生不能开办诊所的先河。
  诊所由许可改为备案,简化了准入程序,将引导医疗机构优秀医务人员进入基层服务领域,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设立更多高质量、高水平诊所,成为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