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3629期 >2020-12-21编印

我县23家企业被认定为“太原市中小微诚信企业”
刊发日期:2020-12-21 阅读次数: 作者:本通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近日,从太原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太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试点》的通知(并办发〔2015〕13号)精神,按照太原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太原市中小微诚信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民营办字〔2020〕2号)要求,经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审核,我市624家企业被认定为“太原市中小微诚信企业”。我县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百澳幕墙装饰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获此殊荣。“太原市中小微诚信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认定后,实施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