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探怀清泉影,
今朝闻君身已远。
遥望青山常相在,
唯留正道漫春间。
张卯春先生,生于1951年11月,卒于2020年11月28日。清徐县新营村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坦克一师炮兵团服役,后供职于清徐县人民武装部、清徐县人民法院。曾任县文学艺术协会主席的他,著有《法律在你身边——案例与评析》《法苑漫笔——一个基层法官眼中的法世界》《清徐史话》《新营旧忆》《炮兵团记忆》,与人编著《清徐法院志》《清徐革命斗争纪事》《清徐历史人物》《清徐军事志》等。《新营旧忆》《炮兵团记忆》被国家图书馆收藏。
前些日子,在清泉西湖与张卯春先生不期相遇。微微秋风吹拂着张卯春先生棱角分明的脸庞,显示出他对生活的几多向往,由此散发出一种文化人特有的底蕴与气质,在湖水的映衬下愈发凸显。
张卯春先生,一位有着“法官的文人情怀,文人的法官品质”的清徐文化界翘楚。
他总能把史学与文学相融合,“以文学的语言丰富了历史的色彩”,并赋予了现实的前瞻意义;他能够把法学运用到文学中,努力坚守公平正义,追求文学创作的真善美;他能够从历史的长河中,探寻乡土文化,用生动翔实的语言表述老陈醋等风物的前世今生。
张卯春先生作为基层法院的高级法官,普法司法,全力维护属于公民的权益。在俗世的岁月里,用一份纯真坚守着法官情操。他总是那么的低调,让人不由肃然起敬。
与他交流中,他的周身所散发传导出的积极向上的能量,与其身上所折射的文化气息,渐渐弥漫在清泉湖的周围,使得湖水涟漪,阳光明媚。
张卯春先生作为东湖诗社的中坚力量,写诗作文,热情讴歌世间的风采,特别是对法院的情感,超越了人生价值观的范畴。鉴于张卯春先生的文学加法学成就,大家对他的评价是:著名法官作家。
而今,斯人已去,望东湖如故,此情依旧;风范长存,励志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