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597期 >2020-09-28编印

山西省禁毒条例
刊发日期:2020-09-2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1999年1月30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20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管理、禁毒工作保障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坚持教育和惩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法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禁毒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的考核内容;将禁毒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