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省文明委对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进行了表彰,我县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县城”称号。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作为打造清徐文明开放形象的攻坚工程,作为优化环境、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坚持加快转型发展与提高县城文明程度、居民文明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协调推进,县城品质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县域形象明显改观,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清徐县税务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清徐公路管理段、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清徐县供电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太原清徐有限公司、山西水塔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紫林路小学校、县实验小学被评为“省级文明校园”;西城实验小学被评为“创建省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徐沟镇、东于镇被评为“省级文明乡镇”;东于镇东高白村、徐沟镇东南坊村、清源镇大北村、西谷乡西谷村被评为“省级文明村”;王茂华家庭被评为“省级文明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