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融媒网首页
PDF版
下一版
上一版
A2:综合*新闻
总第3586期 >
2020-09-02
编印
返回阅读
|
视觉导航
人社局及时为城乡居民办理丧葬补助
刊发日期:2020-09-02 阅读次数: 作者:本通 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综合待遇,减轻参保人员去世后家庭丧葬费用负担,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我县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县人社局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参保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切实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继承人按规定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补助1000元。
2020年1月—7月,该局共为628人办理了丧葬补助。
复制链接
下一篇
上一篇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