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570期 >2020-07-27编印

清源镇纪委开展整治违规发展党员专项行动
刊发日期:2020-07-27 阅读次数: 作者:本通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根据县纪委《关于专项整治违规违纪发展党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日,清源镇纪委在前期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村及非公党支部近三年来发展党员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从入党资料、会议记录、发展程序等方面检查,力争做到边督边改,自查自纠。
  开会传达,做好宣传动员。镇纪委召开关于专项整治违规违纪发展党员大会。结合《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就党员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事项进行了强调,重点对本次整治中“六个聚焦”进行细化,要求各支部本着“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谈话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深化自查自纠,对近三年发展的党员逐一进行排查。各支部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员发展全过程、全方位、全流程进行梳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翻阅资料,做到手续完备。党员在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之日起,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备案、考察、培养、教育、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政治审查、培训考核、综合考察,预备党员的预审、接收、审批、教育和考察转正等各环节,都要做到有据可查,有资料印证,既要手续完备,又要真实准确,防止变通执行、弄虚作假。同时,与组织部门联系,新发展党员时,要让包村领导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必要时候纪检部门可以提前介入,列席党员发展大会,防止发展党员过程中发生不规范现象。
  六个聚焦,做到程序合规。聚焦主体责任落实,聚焦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考察人、预审人、谈话人的责任,聚焦违规发展,聚焦审查把关不严,聚焦党员自身问题,聚焦利用职务便利违纪违法。
  严肃问责,做到警钟长鸣。要精准使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小问题及时纠正整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努力做到抓常抓长、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