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融媒网首页
PDF版
下一版
上一版
A2:综合*新闻
总第3536期 >
2020-04-29
编印
返回阅读
|
视觉导航
税费优惠政策扶持小微企业成长
刊发日期:2020-04-2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19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复制链接
下一篇
上一篇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