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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综合*新闻
总第3477期 >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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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按比例报销
刊发日期:2019-11-29 阅读次数: 作者:程俊峰张凯凌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从11月25日医保局召开的“两病”工作部署会议上了解到,我县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可以按比例报销。具体受益对象为参加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已享受统筹基金支付“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门诊慢性病患者除外。
对“两病”患者门诊使用降血压或降血糖治疗的药物,应按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物,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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