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指出我县“位于东于煤矿西北方向有一家无名采石场,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采,长期挖山取石导致山体大面积裸露。采石场内未配套任何环保设施,原料、废石、石粉等露天堆放,场内道路未进行硬化,运输车辆在出入过程中扬尘污染较重”的环境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问题纳入水环境及非法采石场专项治理组,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专题整改方案,确定专人、建立专班、立行立改,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工作主要围绕关停取缔、场地平整、设置围挡、裸露山体苫盖、后期综合利用等5方面进行,目前整治工作已基本结束。省生态环境厅对该环境突出问题通报后,我县迅速行动,于9月4日第一时间对该取土场进行关停取缔,责令停止一切生产和运输,并禁止一切车辆出入该取土场。按照整改方案,于9月10前完成了场地平整,内部场地已经达到较好的平整度。组织对该取土场外围进行高标准围档,围挡总长315米、高2米,围挡内外使用绿毯进行覆盖、悬挂标语,已于9月30日前完成。对裸露山体进行绿网苫盖,共苫盖约58000平方米。
该无名取土场目前已初步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县将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制定相应的综合利用方案进行后期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