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3456期 >2019-10-11编印

韩某鹏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涉政有害信息被行政拘留15日
刊发日期:2019-10-11 阅读次数: 作者:罗晋荣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10月9日,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涉政网络有害信息案件,对违法人员韩某鹏(男,38岁,西谷乡柳湾村人。网名“曲终人散”)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经审查,韩某鹏于今年国庆节当天上午,用其本人手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涉政有害信息。韩某鹏到案后,心存侥幸,编造谎言,意图逃避打击。清源派出所、西谷派出所协同工作,网安大队、执法监督大队全力配合,坚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办案原则,多方完善和固定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四项之规定,韩某鹏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不要随意发布、传播、转发、评论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正式发布的信息,对肆意歪曲捏造事实、造谣生事、传播虚假和有害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