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流金*岁月总第3418期 >2019-07-08编印

沧桑巨变七十载 勇立潮头写辉煌
——清徐县人民法院发展历程回眸
刊发日期:2019-07-08 阅读次数: 作者:韩玉林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70载风雨拼搏,70年沧桑巨变。清徐县人民法院成立70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经过17任院长及几代干警的辛勤努力,乘风破浪,砥砺前行,县法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伊始,百废待兴。巩固政权、治理国家和保护人民合法权益,成为首要任务。1949年4月,清源、徐沟两县分别设立司法科,它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审判权。1952年7月,两县合并为清徐县,司法科也改为清徐县司法科。1953年9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清徐县人民法院。从此,县法院开启了艰难的发展历程。
  成立之初,全院只有7个人,占的是北门大街北端几间简陋的房子。当时只有办公室、刑事室、民事室3个内设机构。但法院人仍然斗志昂扬,积极配合当时的土改、镇反及贯彻婚姻法等运动,审判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案件,惩治了一批反革命罪犯、恶霸,解除了一些封建包办婚姻关系。对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社会秩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54年9月,《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公布实施,对法院的性质、任务、组织、审判原则和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县法院一方面健全机构,增加工作人员,为今天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组织机构,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加强法治建设,全院从隶属同级政府转为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陆续建立起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回避、辩护、调解等基本审判程序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1956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28件,其中反革命案43件,占刑事案件的33.6%;审结民事案件262件,其中离婚案158件,占民事案件的60.3%。
  1967年1月,县法院被造反派夺了权,工作瘫痪。直到1973年7月,才恢复了县人民法院。
  70年的历程让人难忘。过去:办公房曾多次迁移,其中1949至1976年的27年中,迁址11次(8处),平均两年多搬迁一次,几个人占一间办公室。立案是手工操作,每月的司法统计繁琐复杂。审判人员在辖区内调查取证、实地勘察、巡回办案,一般都是骑自行车。庭审中,书记员用笔做记录,裁判文书都是法官手写,庭长、分管院长签字后,拿到打字室码字、校对,用油墨印制。档案室不到30㎡,设施简陋。卷宗归档都是人工操作,查询档案时,要从堆积如山的卷宗里翻找。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全院仅有一台吉普车,一辆三轮摩托车,只有一部电话机。办公室没有空调和电脑,信息化几乎是零。
  现如今: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面积比以前大了10倍。功能也由从前单一的立案,转变成诉讼引导、业务办理、网上立案、查询服务、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综合职能,初步实现了“一站式”服务。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法院也从信息化向智慧化迈进,软硬件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现在开庭记录全部使用电脑,书记员再不用手工记录了。在1996年,组织人员对1949至1995年的2万余卷档案,进行了整理。并投资19万元安装了5节10列档案密集架,配备了微机、复印机、除湿机、空调等设备,充实完善了各种文字档案。经省档案局验收,以98.7的高分,越级跨入省级档案管理1级的行列。现在档案管理已数字化,调查阅卷宗只要在电脑上操作即可。
  基础设施也有了巨大的变化。1995年,投资150万元建成建筑面积为2600㎡的五层办公大楼。在使用22年后,服从县城总体规划拆除。法院暂时搬迁到六合村公安局一栋楼内。2019年5月,新建的二层临时审判法庭投入使用,面积2700㎡。徐沟、高花、东于都兴建了法庭办公楼,结束了法庭租房办公的历史。后因高花乡合并于徐沟镇,2003年12月,撤消了高花法庭。全院现有20多台警用车辆,完全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需要。各庭室都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一应俱全,无纸化办公方便快捷。11个数字高清科技法庭,集案件管理、证据展示、庭审记录等功能于一体。2018年,通过庭审公开网络庭审直播119次,在裁判文书公开网公布裁判文书2866份。进一步提升了审判工作的信息化、高效化、标准化水平。
  70年来,法院工作人员从建院时7人,逐步发展到现在的149人。办理案件数从当初一年不到500件,增加到现在一年办理4000多件,审执结率达95.1%,名列全市法院前5名。员额法官平均结案数191件,居全省法院第25位。人员文化水平从开始以高小毕业以上、军转干部为主,到现在本科以上。自2005年6月实行法院进人逢进必考的制度以来,无论是法官、司法警察、行政人员,文化知识、专业知识较过去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法院无论是在解放初期,在突出政治的年代,还是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都十分重视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无论工作压力再大,头绪再多,也丝毫没有放松。因此,队伍建设成果丰硕,涌现出一批优秀法官和先进工作者。集体120多次被上级法院以及省、市、县表彰为先进单位,并多次立功。从1996至2017年,法院连续22年被太原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机关党总支被县委多次授于“先进党组织”称号。
  今日清徐法院的辉煌,是70年建设发展的积淀,是70年艰辛探索的成果。凝聚了历届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的心血和智慧,饱含了历代法院人的奋斗和奉献。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放眼未来,任重道远。清徐法院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凝聚起加快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清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