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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综合*新闻
总第3399期 >
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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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知识问答
刊发日期:2019-05-20 阅读次数: 作者:县综治中心 语音阅读:
18.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9.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20.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有哪些?
清徐县举报电话:0351-2965559、县公安局0351-5778976;举报邮箱qxxshb@163.com;收信地址:清徐县文源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4楼(县综治中心);邮编:0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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