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3394期 >2019-05-08编印

王琳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
传达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会精神 部署我县相关工作 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 研究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有关事宜
刊发日期:2019-05-08 阅读次数: 作者:孙兆纲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昨日上午,县委书记王琳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传达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会精神,部署我县相关工作;传达学习《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的工作措施》精神;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及《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中落实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有关要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研究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有关事宜;研究我县上报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基层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2018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及考核奖励等事宜;研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请示》。
  会议传达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会和督察组长朱之鑫、省委书记骆惠宁、省长楼阳生讲话精神。指出,要认真贯彻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会精神,树立交账意识、全局意识、标准意识,抓好落实。转型升级方面,要坚定不移地在程序规范中推进项目建设,涉及到的规划、土地等手续,要逐条逐项形成意见;要严肃严格行文发文管理,严禁照搬照抄,弄虚作假;对年度工作任务要结合实际,提出可行的目标,工期要科学,方案要可行;要加强耕地保护和农地管理;要严格环保管理,重点抓好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以及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固废非法转移、企业带病运行等工作;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要到位;清洁取暖工程要保质保量完成,要早准备、早谋划今年的工作;要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要加强扬尘治理,工地方面要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要通过分流、错时等措施做好通道污染治理工作;要加强环保治理进程中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严重污染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时移送;要围绕办好二青会,加强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方面要着眼于眼下和长远、着眼于治理和美化、着眼于全县和局部,人居环境治理方面要突出拆违和治乱、沿线和纵深、绿化和硬化。
  会议强调,今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减负年”,要认真贯彻《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的工作措施》,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用工作实绩对上负责,用制度和机制对下落实减负任务;坚持工作手段与实际效果相统一;坚持规定动作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减负不减责、松绑不松劲,在减负中提质增效。
  会议指出,《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中落实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有关要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是机构改革的配套文件,要严守政治纪律,严守组织纪律,按照组织原则和组织规则,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乡镇机构改革对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一切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快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凝聚改革合力。县委编办、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改革决心,统筹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乡镇党委要扛起主体责任,理清工作的思路,吃透改革精神,精准把握要求,扎实宣传发动,精密组织实施。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好与人财物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要严明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监督检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