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3392期 >2019-04-29编印

王琳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再安排再部署“散乱污”企业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刊发日期:2019-04-29 阅读次数: 作者:孙兆纲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审议《清徐县2019年乡村振兴行动方案(送审稿)》等文件
  本报讯4月26日上午,县委书记王琳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听取《关于对全县“散乱污”企业进行抽查检查的情况》和《关于落实第15次县委常委会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巡察监督的情况》汇报;传达学习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会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审议《清徐县2019年乡村振兴行动方案(送审稿)》;审议《清徐县关于对中央、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分解的实施方案(审议稿)》;审议《清徐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审议稿)》;通报市委编办《关于清徐县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的批复》,听取我县执法人员划转情况汇报;研究2019年度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拟定名单事宜。
  会议指出,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委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纪委监委第一位的职责都是监督。今年1月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监督挺在前面,由原来的纪委内部规则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是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一要着力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到敢于领导、善于发挥纪检监察这支队伍的作用和力量,加大对重点工作、重大任务的监督,推动工作开展。二要狠抓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三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从县纪委监委对“散乱污”企业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来看,各级各部门能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问题排查、督促整改等,整体工作情况进展良好。但个别部门和人员仍然存在站位不高、认识模糊、职责不清等问题。针对抽查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散乱污”企业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思想上、行动上不能有丝毫懈怠,更不能因思想认识问题影响工作进展。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克服畏难、盲目等思想,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县级领导要做到定期督促检查,及时推动整改。二要细化整改措施。对于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要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政策界限,高标准高效率的完成工作任务。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重大工作任务推进机制来督促安排、推进落实“散乱污”企业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会议指出,我县是农业大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用足用好市级政策,形成我县特色。按照我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认真分析清徐的资源禀赋、现状、空间、容量等,培育一批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产业。要把醋都小镇建设作为旗舰,引领清徐农业发展。
  会议强调,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高、全面过硬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三基建设”、提高全县党建整体水平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名单确定要精准,名单调整要持续;整顿措施要精准,整顿效果要持续;责任落实要精准,督查指导要持续,扎实推进全县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县级领导要坚持必须到、经常到,定期听取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情况汇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县委组织部要结合定期督查和日常跟踪了解,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实行全程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