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386期 >2019-04-15编印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刊发日期:2019-04-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第二十六条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