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24日上午,县委书记王琳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精神,并作研讨发言,传达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研究关于我县开展2018年度综合考核的相关事宜,审议《关于2016—2017年度清徐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典型的表彰决定(送审稿)》,研究《县政协党组关于召开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议的请示》。
会议指出,深入学习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做到思想认识要到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统计督察工作在推进统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全力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宣传培训要务实。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学懂弄通悟透,保证统计数据真实、科学、客观;指标设定要科学。以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态度,提出2019年的各项指标;统计组织要有力,要有前瞻性、预见性,兼顾当下和今后,确保全县经济正常运行。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精神,卫向东、李年贵、杨兴海、龙万青等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和学习情况作了研讨发言。会议强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分三十个专题全面系统深入地阐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要把《三十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和教材。县委宣传部要加强媒体宣传,扎实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七进”工作。要坚持学以致用。把理论学习和转型发展、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精准发力、破解难题。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宗教事务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全面理解《条例》新规定新要求,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正确方向;强化工作举措,规范宗教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加强分类培训,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宣传。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认真研读《条例》,切实提高抓党支部建设的能力水平。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要将《条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重点学习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者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各级各部门党(工)委(党组)要注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农村支部书记的集中学习解读,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切实把抓好党支部建设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推动《条例》落实。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党支部五大工作原则,严格履行党支部八项基本任务,严格执行党支部三大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意识,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进一步严肃述职报告制度;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加强《条例》《准则》的学习,提高学习效果。
会议强调,要树立正确导向,严肃考核纪律,强化结果运用,扎实开展好2018年度综合考核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以“创城”为抓手,把深化文明创建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与建设美丽宜居农村结合起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确保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富有成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