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以来,县委巡察工作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同时,从严从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这一关键环节,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整改的第一责任。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明确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落实巡察整改督查督办责任。将本届县委18个已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报告、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向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进行了移交,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做好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工作。
——落实建立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党员组织生活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对照检查、认真落实。同时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通过建立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标本兼治。
截至目前,前4轮巡察共移交“三大问题”203个,整改188个,移交问题线索94个,纪律处分23人,组织处理17人,建立修订制度336项,巡察监督的遏制作用初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