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立即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并环改办〔2018〕156号)要求,本月8 日至16 日我市将出现一次中度污染天气过程,期间短期达到重度污染。自11 月8 日至16 日,我县将采取应急减排措施,以改善环境质量。对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进一步加大错峰生产工作力度,提前部署,强化调度,11 月10 日起,列入错峰生产名单的各相关企业提前实施停产限产措施。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限产限排,所有采石场、混凝土搅拌公司限产30%。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不达要求的工地依法实施停工整治。所有拆迁工地一律停工,未及时清运的渣土全部进行绿网覆盖。
加快推进散煤燃烧清洁能源替代。各乡镇(街道)、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凯通天然气公司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于11 月底前全面完成“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具备清洁供暖条件的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取缔燃煤小锅炉。进一步加大土小燃煤设施的排查力度,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严禁散煤复烧,巩固“禁煤区”建设成果。对县城主次干道、渣土运输线路进行全面清洗,喷雾降尘车全部上路,24 小时不间断作业,确保重点扬尘路段全天保持湿润。
严查秸秆焚烧现象,发现火点要第一时间扑灭,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整治面源污染。烧烤摊点全部入室经营,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彻底取缔露天烧烤。餐饮企业逐一排查,未加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依法停业整治。
对柴油车辆实行管制。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县环保局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天上路对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尾气排放污染情况开展路检路查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尾气超标排放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督查组将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懈怠、行动迟缓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