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近日,县住建局连续发布多项决定,取消了“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监理合同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将“资金保函或证明”修改为“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等。
根据我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县住建局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从9月开始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事项实行承诺审批,徐沟清华苑小区建设项目及部分县城道路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开始采用新的规定办理。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按照“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强化服务、加强监督、便民利民”方针,采取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的创新举措,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