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306期 >2018-09-12编印

纪委监委强化责任落实 推动信访工作
刊发日期:2018-09-12 阅读次数: 作者:李喜红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信访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党了解基层情况的重要阵地和窗口。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信访部门职能由原来受理违纪线索转变到受理违纪违法犯罪线索,这对信访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从群众反映的问题中甄别出哪些是违纪案件,哪些是违法犯罪案件,并且初步可以判断涉嫌违反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基层信访工作,面对群众对法律不了解的情况下,必须能为群众答疑解惑,而不是大包大揽、推诿扯皮。
  ——把握以职能定职责方向。纪委的职责是对党员和党组织监督执纪问责,监委的职责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处置。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要区分是否是党员,第二要区分是否是公职人员,第三要区分是否是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办理的事情,第四要区分利用职权办理的事情是否属于监督范围。监督范围包括是否违反党内法规、是否违反行政法规、是否违反《刑法》监委管辖的55个单独管辖罪名和33个共享管辖罪名。准确把握纪委监委的职能,才能更好定位信访受理的范围。
  ——指引群众到合理渠道办理。对群众反映出的多项问题,首先要认真听取群众的合理诉求,了解矛盾和问题所在;其次要逐条分析其反映问题是否属于纪委监委的受理范围,如果属于告知其受理,如果不属于,要告知向哪些部门反映;再次,明确告知其属于纪委监委受理的范围和反映事项,防止因为大包大揽受理后,耽误群众正常维权渠道。
  ——群众的事情无小事。要真心实意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的监督职能,本着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宜管则管,宜分则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当合理的渠道解决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真正让纪委监委成为人民群众的良师益友,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