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我县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山西省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太原市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对途经我县的过境车辆实施优化通行线路管控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8年8月31日零时起,过境清徐县城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全天禁止驶入以下区域:
S316省道(不含)、G307国道(含)、长盛路(不含)、凤仪街(含)、欢庆街(含)、南关大街(含)、文源路(含)、X237(不含)所围合区域。
过境上述区域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可绕行区域边界允许通行的道路。
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三、对特殊运输需求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明确时间、路线,办理通行证后,准许通行。
四、本通告自2018年8月31日零时起实施,现已发布的货车管理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