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3245期 >2018-04-16编印

环保措施不落实且擅自损毁封条
同利鹏伟煤业相关人员被依法拘留
刊发日期:2018-04-16 阅读次数: 作者:本通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近日,同利鹏伟煤业有限公司因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措施被环保部门查封后擅自损毁封条,企业相关人员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3月22日22时,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同利鹏伟煤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并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措施,执法人员于3月23日00时20分对该公司下达现场检查笔录,要求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行为。
  3月2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5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0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主要供电设施及物料输送皮带采取就地查封措施(贴封条)。3月27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夜查时发现企业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并启用已查封的供电设施。4月2日县公安局对擅自损毁封条的企业人员做出行政拘留并进行相应处罚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