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县食药监局集中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了春季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按照“四个严禁”要求,即: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食堂加工制作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和豆浆,严禁供应剩饭剩菜,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一经发现,一律按上限处罚。执法人员重点对环境卫生是否达标,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台账记录、食品留样等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等进行检查。同时,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有食品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开展自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