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3225期 >2018-02-28编印

《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
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刊发日期:2018-02-2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新春伊始,祝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大吉大利,万事如意。《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太原市是我省首个文明行为立法的城市。该《条例》倡导十二类文明行为,同时也规定,“随地吐痰或者便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等十四类不文明行为将受到处罚。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认真学习、宣传、践行《条例》,知荣辱、明是非、讲文明、树新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清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清徐县文明办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