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17年,我县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范围,由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全年共有34家企业获得100余万元稳岗补贴,该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申领稳岗补贴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2014年以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未裁员或少裁员,未降低一线职工收入;三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补贴标准是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该项政策执行至2020年底。同一企业每年只能享受一次稳岗补贴。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不再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补贴。
此次享受稳岗补贴的单位有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太原清徐有限公司、太原清徐路桥有限公司、山西省清徐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3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