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3212期 >2018-01-22编印

2018年兵役登记工作公告
刊发日期:2018-01-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和神圣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登记法》、《征兵工作条例》、《山西省兵役登记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兵役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的时间。登记时间从2018年1月1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二、兵役登记的对象及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200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
  三、兵役登记方式方法。即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把手机号码作为注册账号—把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在一分钟内输入—设置输入密码并确认—进行个人信息设置。注册成功账号后,登录系统,根据提示进行兵役登记。网上登记结束后,持打印表格,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登记,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各乡镇(街道)根据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情况,依法确定应征、缓征、免征或不得征集的结论,并按审核程序发放《兵役登记证》。《兵役登记证》将作为有关部门审验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法律责任。(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属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拒不履行兵役义务行为,实施限制购买不动产、贷款、乘坐飞机与高等级列车等综合性约束惩戒。
  (二)实行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查验制度,依据《山西省兵役登记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及进行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对公民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查验,未进行登记的暂缓办理注册。
  (三)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依法予以处罚。
  五、咨询受理。有关法规政策可咨询县征兵办公室(电话:0351-5929980)、乡镇(街道)武装部或关注“清徐国防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咨询。
  东湖街道征兵办0351-5739400       清源镇征兵办:0351-5788866       马峪乡征兵办:0351-5973057       东于镇征兵办:0351-5790037       徐沟镇征兵办:0351-5780283       柳杜乡征兵办:0351-5998001       孟封镇征兵办:0351-5772041王答乡征兵办:0351-5977028西谷乡征兵办:0351-5966021集义乡征兵办:0351-5956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