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206期 >2018-01-08编印

我县11家企业获评“太原市中小微诚信企业”
刊发日期:2018-01-08 阅读次数: 作者:本通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经县中小企业局组织申报,我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百澳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太原市江凯物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近日通过了太原市中小微诚信企业认定工作委员会的审核,被认定为2017年度“太原市中小微诚信企业”。
  随着国家针对中小微企业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被认定的中小微诚信企业,优先录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让全国各金融机构了解和掌握太原市诚信企业的信用信息,这样就拓宽了诚信企业的融贷面和知名度。我县被认定的中小微诚信企业还将优先进入“助保贷—重点中小企业池”内,优先解决融资贷款。“诚信企业”的称号不仅可以成为企业与交易伙伴合作、赊销等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更可为优质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投标、政策争取“绿色通道”,是企业信用价值的“身份证”,是企业提升品牌价值与品牌竞争力宝贵的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