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197期 >2017-12-15编印

太原四海源工贸有限公司5万吨塑料再生加工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刊发日期:2017-12-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公开本次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进行公众参与公告。
  一、项目简述
  太原四海源工贸有限公司5万吨塑料再生加工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东高白村南石奇地4号山西新能源镁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单位投资12004.31万元新建5万吨塑料再生加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清徐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7年8月11日以清发改备字【2017】68号文予以备案。
  本项目新建年产5万吨塑料制品,包括1.5万吨PP再生颗粒、1.5万吨PE再生颗粒以及2万吨ABS再生颗粒。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7500吨PP再生颗粒、7500吨PE再生颗粒以及1万吨ABS再生颗粒;二期为7500吨PP再生颗粒、7500吨PE再生颗粒以及1万吨ABS再生颗粒。
  二、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本项目建设的特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因素可分为两个阶段,即工程施工期及营运期。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其中一期利用原山西新能源镁业有限公司粗镁库作为本项目成品库房,新建办公区、生产车间(一)、原料库,配套建设供水、污水、供暖、供电、绿化、道路等附属工程,并购置相应的设备。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主要为废旧塑料加工熔融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及粉尘。(2)声环境影响分析:主要为风机、水泵、造粒机、破碎机等机械动力设备。(3)水环境影响分析:废旧塑料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以及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等。(4)固废影响分析:塑料加工产生的废渣以及生活垃圾。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针对运营期的环境影响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为:(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旧塑料加工时产生的粉尘采用喷淋降尘,熔融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防治措施生产过程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后洒水抑尘。(3)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从产噪设备的选取、布置、基础减震等方面进行。(4)固体废物治理
  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渣回收利用与生产线,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本工程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作到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的名称:太原四海源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总
  联系方式:1383459724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子邮箱:289150126@qq.com       联系电话及传真:0351-8371347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公告公布起10天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