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实施科技强税工程,立项建设电子税务局和云服务平台,实现无线服务、手机办税、微信缴税。大力推行网上自主办税,纳税人按提示自助填写申报信息,自主上传电子档案资料,税务部门限时办结。编制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实现纳税人应纳增值税、消费税等主税和地方附加税费的一体化申报缴税。优化升级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功能,开展自然人实名认证、网上在线注册,逐步通过互联网实现面向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申报纳税等业务。
18.推行就近办税。全面启动国地税“涉税事项一人通办”联合办税工作,推行“一窗一人一机双系统”联合办税模式。推行涉税事项全国通办,全面开展国地税业务同城通办、省内通办。优化整合国地税办税厅资源,国税、地税联合进驻政务大厅,推行国税、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实现纳税人就近办税和“进一家门,办税务事”。推行国地税联合签署税库银协议,实现线上线下一方签署双方互认,解决纳税人多头跑问题。推行国税、地税联合实名办税,建立起统一的纳税人身份认证数据库,实现一次采集、双方互认、多处使用。
19.便利申报纳税。简并优化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申报表,提供网上办理更正申报功能,较大幅度精简表单填报,缩减纳税人申报纳税准备时间。小型微利企业和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再按月申报,一律采用按季度申报缴纳税款。适时推出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取消年度汇总申报。实现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和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全员网上自行申报模式。落实好煤炭等特定行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分月预缴、按年计算的税收政策。
20.打造示范区服务标杆。为充分发挥综改示范区为全省域转型综改试验的示范引领作用,在综改示范区对标“雄安新区”国地税合作模式,打造以“一网通办、一表集成、国地联办、一次办结”为主要内容的便捷式服务体系;率先开展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专项行动,为全省税务系统“造环境、促转型”树立标杆。
21.支持企业信用融资。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机制,加强纳税信用动态管理,对不同信用级别纳税人,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实施分级服务管理。推进建立“税银互动”机制,将“纳税信用”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资本”,通过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共享交换信息、创新融资方式,将企业的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相结合,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助力双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