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189期 >2017-11-27编印

档案开放公告
刊发日期:2017-11-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的规定,清徐县档案馆决定,在对馆藏满三十年档案进行逐卷、逐件审核鉴定的基础上,向社会开放档案。
  本次共计开放873卷档案,这些档案是清徐县档案馆保存的机关各单位1987年形成的档案,对于研究清徐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解决人民群众相关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有效证件均可查阅利用。
  清徐县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