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24日上午,县委书记王琳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审议《清徐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送审稿)》;审议《清徐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意见的行动计划(送审稿)》;分析前三季度全县经济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全县经济工作;听取关于《清徐县人民政府与景域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山西省清徐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合同》和《关于成立清徐县旅游发展专家咨询组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的汇报;研究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有关事宜;研究《清徐县行政村“两委”成员岗位报酬管理发放办法(试行)》。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领悟规定蕴含的深刻内涵;积极履职尽责,增强贯彻落实的行动自觉;强化纪律要求,营造维护权威的浓厚氛围。关于《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思想认识要深刻有高度,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强化保障要不折不扣,监督检查要抓常抓细抓长。
会议强调,要坚持空气质量改善优先原则,坚持一线工作法,坚持科技治污和法治治污相结合,抓好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治理、重型货车禁行或限行、秸杆、垃圾禁烧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紧盯目标,克难攻坚,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力争年度考核晋位争优;统筹兼顾,长短结合,认真谋划好明年的工作;加强督导,强化问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抓好环保、年度目标任务、城乡管理全面提升行动、民生保障、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村(社区)“两委”换届、驻清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等工作。
会议指出,村“两委”成员岗位报酬管理发放是落实“三基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要严格标准程序,加强组织管理,强化监督实施,严谨、负责地抓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