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186期 >2017-11-20编印

人物传的撰写
刊发日期:2017-11-2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人物传是记载一地有重大影响人物的体裁,是志书重要的组成部分。人物传内容一般由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两部分组成,基本要素包括12项:
  1.姓名。包括字、号、别名、笔名、曾用名、原名等,外国人需记外文全称;
  2.生卒年月。一般在传主姓名后括注,如出生或去世的年月查核不清,可用问号标记。
  3.性别。男性可略而不记,女性要记。
  4.民族。汉族可略而不记,少数民族要记全称。
  5.籍贯(出生地)。本籍人且生于本地,则只记何村人即可,不必记省、市、县、乡;本籍人但生于外地,籍贯和出生地均记;客籍人物要记何省、何县人,也可具体到村;外国人要记国籍全称。
  6.家庭出身。可顺势简介其家境状况,必要者还可记述祖辈、父辈及配偶等与传主有直接关系的人。
  7.学习经历。包括所在学校、所学专业、在校表现、是否毕业、所取学历学位等情况。
  8.政治面貌。包括政治信仰及政治倾向的变化;何时、何地加入何党派,必要者还要记述介绍人。
  9工作经历。包括参加工作情况,从事职业及其职务、职称的升迁变化。
  10.主要业绩。包括主要工作成就和典型事迹,主要著作、主要发明创造成果、获得的主要荣誉情况,以及对社会、历史的推动作用和影响力。
  11.社会评价。寓褒贬于事迹叙述之中,不可直接硬性评论。
  12.逝世与葬地。包括传主逝世的时间、地点,必要时还需记述其死因、丧事活动及墓地墓碑、碑文等情况。
  在撰写过程中,上述12项要素,需按传主的具体情况进行取舍。人物传不但要记清传主的基本情况,而且要突出其主要业绩和事迹,为使内容生动、形象,应重视记述人物个性特点。人物传要求存真求实、不溢美、不隐恶、脉络清晰、文风朴实、评议精当、形象生动。避免把人物传写成工作简历、鉴定评语、悼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