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179期 >2017-11-03编印

关于对清徐县健身舞蹈协会等10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刊发日期:2017-11-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各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
  清徐县健身舞蹈协会、清徐县新视听培训学校等10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社会组织作出撤消登记的行政处罚。如有异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辨。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给予撤销登记。撤销登记后,不得再以该名称开展任何活动,并将印章、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等上缴我局。
  特此公告清徐县民政局二0一七年十月九日附: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清徐县瑜伽协会清徐县健身舞蹈协会
  清徐县老年书画协会
  清徐县自行车运动协会
  清徐县门球协会
  清徐县毽球协会
  清徐县西谷乡东罗白村农民用水协会
  清徐县西谷乡碱场营村农民用水协会
  清徐县新视听培训学校
  清徐县新希望教育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