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170期 >2017-10-13编印

筑起安全生产的保护墙
——我县全方位健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刊发日期:2017-10-13 阅读次数: 作者:苗志崇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国庆、中秋期间,县安委办派出五个检查组持续不间断进行安全检查,对十个乡镇(街办)节日期间的安全大检查及小散乱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共出动154人次,县级领导带队共计检查重点企业(单位)、场所23个。排查55家企业,发现隐患83条,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下发整改指令书18份,并对个别值班值守、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现场处罚。
  这些,仅仅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我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优化。与上年同期相比,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减少24起,下降26.09%。
  健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
  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周密稳健运转,我县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专题研究,针对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行了健全和优化。
  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安排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召开的全县经济工作分析会,专题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县政府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安全生产例会最新指示和会议精神,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再部署。
  县委常委、副县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管”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上率下,带队深入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冶金工贸、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等企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已形成惯例。
  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深层次推进《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清发[2014]23号)、《清徐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问责制度》(清办发[2016]1号)工作措施有效实施。进一步强化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全县10个乡镇(街道),有工矿企业的124个村(社区)已经全部落实“五覆盖”要求;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清政发[2014]10号),在细化10个乡镇(街道)、42个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的基础上,今年县政府出台《关于工商注册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划分的通知》,确定由34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对12324家企业(单位)进行分类监管,10个乡镇(街办)属地监管,并将本项工作的落实实施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420家企业印制发放“五落实五到位”挂图;378名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职业危害治理承诺书。不断完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清徐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监管责任、监管任务,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县安委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将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任务细化分解,县政府向10个乡镇(街办)、34个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下达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深化安全生产工作分解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督办。
  建立动态安全网络提升监管质量效率
  安全生产工作效率与质量一直是我县致力的重点。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基础上,我县不断完善各种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的动态监督管理,建立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反应快速、应变及时的动态安全网络。
  结合监管区域特点,制定并细化实施《清徐县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清徐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县、乡两级采取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一线指挥,乡镇(街办)、工作部门依职自查、自改,重点行业领域专家会诊,县安委办全程督导的方式,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扎实有效。截至9月22日,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共派出检查人员6378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430家,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496条,监督整改2461条,下发整改指令书375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35份,关闭取缔企业138家,停产停业整顿185家,规范整顿532家,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837件,查扣大小液化气钢瓶33个,倒气枪2支,处置遗留氯气瓶16个,罚款累计83.55万元,行政拘留6人。
  持续推进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重点单位、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企业安全全面“体检”工作。
  煤矿、危化、冶金等工贸行业:采取了政府购买服务,借助专家团队查找隐患,监管部门跟踪消除隐患的实效快捷方式,推动了企业主体责任的深层次落实。各类生产建设矿井全部停产、停建,组织整顿。由主管部门牵头,分级落实煤矿防治水各项措施,健全完善煤矿防治水责任体系;同步强化“三线”管理(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全面推行“三区”管理模式(禁采区、缓采区、可采区),持续深化瓦斯治理、顶板管理,坚决杜绝企业以整顿名义擅自组织生产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强化路面管控,全力开展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强力推进307国道重中型货车限行措施;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控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突出静态停车秩序整治,推出最严“违停处罚”措施;开展“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货车违法载人、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危险化学品行业:认真落实《清徐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从多角度入手,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库,全力强化高危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管控。从深化罐区、特殊作业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专项整治入手,聘请专家介入,对全县化工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会诊把脉,为进一步推进安全风险管控、源头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消防以文物古建筑单位、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采取曝光、处罚、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警示社会、震慑违法;紧盯易燃易爆场所、超大综合体、超高层建筑、仓储物流及集贸市场强力开展会诊式检查工作。
  在“小散乱”企业或场所排查整治工作中,全县共排查出小散乱企业、场所共计851家。截至9月15日,关闭取缔138家,停产停业整顿181家,规范整顿532家,整治比例100%。排查整治工作中,对化工类企业聘请危化专家全程介入,对实施关闭的7家酸洗法粗苯加工等企业,先行采取了蒸馏、吹扫等技术措施。
  安全生产专业化监督队伍专家化
  安全生产主体在人,如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大课题。为此,我县将引进先进的安全生产人才、技术及设备纳入“招商引智”的全县人才战略布局中。在人才工作方面,形成了以“创新”为引领,“强基、内育、外引、联羸、培训”五项措施并举的“1+5”人才工作机制。
  落实监督执法计划,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制定落实年度监督执法计划。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从2015年开始,县直34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年都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列出监管企业名单,实行计划执法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实行全过程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工作。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我县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列入行政执法机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公开招聘的5名专业人员已于9月份到岗。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县上下完善应急管理制度、预案,狠抓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经费的落实,并强化应急演练工作。
  强化依法治安基础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利用六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等活动集中造势,开展普法宣传,将印制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检查标准、宣传画册、标识牌等内容5000余份,成册、成套发放到部门、企业。今年主题咨询日活动现场共散发各类宣传资料25850份,强化了法制基础。
  狠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专题培训各类持证人员700人、“三项岗位”人员近3600人。在县、乡镇(街办)、村(社区)、重点企业开展新安法宣讲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项培训,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一线从业人员的法制素质。组织村(社区)网格长进行安全监管知识专项培训,扎实推进交通、消防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
  积极推进安全监管措施创新。招商引智成功促成国家瓦斯治理中心山西分中心落户清徐,全方位指导、会诊全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推行成建制团队管理模式;由晋煤蓝焰集团实施地面瓦斯抽采,整体提升了煤矿安全管理水平。聘请五名省级专家组成危化“五人监管小组”,对全县危化企业定期会诊、把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