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加快构建社会救助体系,针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的特殊情况,把社会救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底线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以城乡低保为主,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以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救助工作机制,做到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低保标准高了,保障有了
家住某小区的武女士患有肾病,需要常年进行血液透析,去年婆婆又做了手术,加之两个读书的孩子,巨额的开销一下子让这个普通家庭陷入困境。“幸亏民政部门给办了低保,现在,我们家每月都能领到1315元低保金,真是帮我减轻了不少负担。可别小看了这笔钱,它可是我们一家老小一个月的生活费。”
武女士的经历是我县贫困户享受民政兜底政策的一个缩影。2016年,我县精准实施5409名贫困人口兜底扶贫,低收入群体应保尽保。从2010年4月1日起,我县重新调整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社会救助标准。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26元调整为501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40元调整到400元。五年来,我县累计支出城乡低保金10998.7万元。
通过开展低保兜底,基本做到了应兜尽兜,将符合条件的5409名建卡贫困家庭人员纳入了低保兜底。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814户1293人,农村低保对象2545户4116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676万元,农村低保金1687万元。
医疗救助全了,心有底了
“都是大病救助帮了忙,要不我们这个家还不知道成什么样了。”今年66岁的刘大爷逢人便夸大病救助政策好。
家住商业街宿舍的刘大爷是东湖社区的一名退伍军人,2015年7月在体检时查出了急性血癌,被送到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短短几天时间,就花掉10万元医疗费。出院时,医院按照新农合政策予以报销,但他个人仍然要掏一半的费用。
正在刘大爷一家忧心忡忡之际,民政局针对重点困难家庭开展及时救助,本着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的原则,通过打卡方式,一次性发放给刘大爷1.5万元的救助金,为他后期化疗解了燃眉之急。
针对突发重大疾病的群众,我县每年拿出120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专门用于低保、五保、低保边缘等患重大疾病家庭的救助,缓解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据统计,2016年共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1163人,发放医疗救助金587万元。
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困人员的生活,党和政府牵挂在心。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由住院医院直接兑付给救助对象,为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40%救济对象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医疗救助服务,2016年共救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重点对象255人次,救助金额50.8万元。五年来,共为633名五保户发放供养金2063万元。同时为五保户、低保户、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5736人办理了参合参保救助,共71.4万元。
意外伤害、事故等突发状况,往往让普通家庭陷入窘境。我县认真落实《清徐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针对因灾、因病、因残等返贫的生活困难群体,主动摸底核实,进行分类施助,2016年,为172户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户发放临时救助金29.7万元。
不断创新救助方式,先后设立并开展了救灾救济工作,及时为11832户16162名受灾困难群众发放价值247.5万元的面粉、棉被、毛毯等救灾物资;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为7452户受灾群众发放救灾款122.7万元;为因强降雨造成房屋倒损的6户困难户发放房屋维修金1.7万元。目前,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形成,进一步织密筑牢了民生兜底保障网。
养老选择多了,更贴心了
为推动养老服务发展,保障老有所养。2013年到2015年,我县共建成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35个,惠及173名老年人。在清源路社区和永定街社区建成2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在西门坡社区和清泉湖社区建成2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成了清源、柳杜等乡镇的6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空巢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了日间生活照料等基本服务。5年来,先后筹资建设了5个敬老院,让更多的老年人实现了居家养老。
老年人的幸福生活来自敬老院的标准化建设。走进敬老院,院内绿草茵茵、绿意盎然,树荫下,三五老人围坐聊天。院内基础设施齐全,设有公寓住房、餐厅、棋牌室、活动室等配套设施,共有200张床位。“在这里吃得好、住得好,生病有人关照……”在县敬老院,75岁的五保户李大爷高兴地说。在这里,老人们一日三餐干稀搭配、荤素结合,服装根据季节按时发放,定期为有心理障碍的院民进行心理疏导、组织全身体检,每年春节都会给老人发新衣,每年还给老人过集体生日,对半失能与失能老人分别进行二级与一级护理……如今,政府给敬老院的投资越来越多,老人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
5年来,集中供养五保户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8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直接救助困难群众586人次,全年医疗救助支出42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