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162期 >2017-09-15编印

 
清源镇自纠自查“三公经费”
刊发日期:2017-09-15 阅读次数: 作者:何素娉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连日来,清源镇结合县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对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消费高档白酒、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展开了自查行动。
  一是由镇纪委牵头具体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对公务接待及报销的票据逐张核对,逐项登记备案,对发票明细不清的核对到具体人、具体事、具体时间、具体购买地点,确保不留死角。三是发布领导干部“禁酒令”,明确规定在工作日期间,全面禁止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在午间、晚间工作、值班时间饮用各类含酒精性饮料。四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例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通过自查自纠,使全体干部能够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中严格约束自已,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