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3160期 >2017-09-11编印

县委巡察机构专题学习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
刊发日期:2017-09-11 阅读次数: 作者:姚娜娜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近日,县委巡察机构通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带头学、巡察干部主动学、集中辅导学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掀起巡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一是集中辅导学。按照学习计划,对新修改《条例》进行集中学习,逐条逐句、原汁原味学习《条例》全文,力求学深悟透。二是新旧对照学。在学习过程中,对照新旧《条例》“增、补、调”的“明确政治巡视定位、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巡视监督内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市县巡察制度”五方面内容重点进行详细解读、深入阐释。三是结合文章深入学。在学习新修改《条例》的基础上,认真学习王岐山同志《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赵洪祝同志《深入贯彻巡视条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黎晓宏同志《深入贯彻新修改的巡视条例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等署名文章,加深对新修改《条例》新精神、新要求的领会和理解。四是讨论交流学。在集中领学、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巡察工作实践,就学习、理解、贯彻《条例》情况进行深入讨论交流,促进学思践悟。
  通过学习,为巡察干部进一步找准自身定位,正确把握巡察工作的定位和边界,严格依照《条例》授权的范围、权限、方式进行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巡察工作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