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有退休金、看病有职工医疗保险补贴、生育有生育保险补助。”35岁的王伟在一家民营企业上班,参加了我县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他说:“因为参加了五大社会保险,感觉很多方面都有保障,所以可以将自己的生活规划的更好一点,心里感觉很踏实。”
近年来,我县按照突出重点、主抓特色、创新亮点的工作思路,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重点,在全县全面建立起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基本形成无缝隙、全覆盖、一体化的良好格局。
保民生:养老保险覆盖全民
“60岁以后,就可以领退休金了,每月都有固定收入。”柳杜乡新堡村村民秦六儿笑着说,“最开始工作人员宣传的时候村里不少人有疑虑,我也是考虑了很久才下了决心,现在村里很多人都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了。”近年来,我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覆盖人群不断扩大,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2011年,我县被列为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县。2014年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全县参保人数由2012年末的15.7万人增加到2017年6月底的16.8万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2012年的每人每月95元提高到目前的每人每月12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数也从2012年年末的36652人增加到今年6月底的48368人,60周岁以上参保居民全部足额按月领取养老金。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宽。2014年10月,全县机关事业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缴费项目从只包括基础工资部分,后逐步增加到包括误餐补助、各项津补贴。截至今年6月底,机关事业参保单位达375个。参保人员12057人。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不断发展。2016年5月,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从缴费工资的20%下调为19%,为企业累计减免160余万元。
利民生:医疗保险省钱省心
近年来,随着医疗保险经办工作不断推进,各项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提高住院待遇标准。2016年1月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比例分别在原60%、70%、85%基础上提高到65%、75%、85%。急诊转住院(包括死亡)政策范围内统筹金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55%。同时,从2012年1月起,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6万元,2016年1月又提高到7万元,同时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也提高到40万元。
——调整门诊疾病待遇。2012年1月起,在原有统筹基金部分支付门诊大额医疗费的12种疾病基础上,再增加18种疾病。2012年1月起,原规定的7种门诊大额疾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一倍;城镇职工肾功能衰竭后的血液透析等6种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在职85%、退休87%;从2016年1月起,城镇居民这6种门诊大额疾病的报销比例也由60%提高到75%。
惠民生:新农合迎“难”而上
2012年,我县在全省率先启动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参合农民在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较大的情况下,在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后,还可以享受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大病保险理赔。
2014年10月,我县作为全省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18个试点县之一,在全省率先开展分级诊疗工作。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渐完善,群众就医补偿比例不断提高,2016年,县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达到80%,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比例达到90%;补偿范围不断扩大,参合群众受益水平逐年提高,基金支出从2006年的477.55万元增长到2016年的10974.12万元。
目前,我县分级诊疗病种已确定开展的有215种,作为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和改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省级医院就医压力,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机制,实现“小病在乡村,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